奉獻自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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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強

    記得在以前教會的小組中,查考羅馬書的時候,第十二章第一節說:“將身體獻上,當做活祭…”。當時我心中就在思想,既然獻上,那就應該獻給神真正屬於自己的東西。那時我才發現,許多我以為所擁有的,並不真正屬於我。我的工作、家庭、兒女,甚至於我的生命,不都是神賜給我的嗎?那什麼才是我能夠掌管的呢?聖靈就在我心中提醒、感動我;要獻上你的意志和自主權,因為那才是你一直控制、掌握的。

    柯渥博士在“與主同住” 一書中說:“將我的意志降服於神的意志,並不像將皮包交給持槍威脅的人一般,乃是像婚禮的兩位新人,互將自己獻給對方。奉獻、順服的力量是愛,動機也是愛”。哥林多後書五章十四節:“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…”而“激勵” 一詞有各種不同的翻譯,其中的一種是說:“因著基督的愛,使我別無選擇”。

    願主耶穌的愛時時激勵我、充滿我,使“願你旨意成全” 成為我一生的禱告。